(寫在前面)
經過幾天與風月的幾位作者談話中,他們都建議,一次發文的字數別有太多字量,因為讀起來很累,也太長,讓許多沒耐心的讀者未讀文先昏倒!所以,此【背叛】三,我就先發一章節,然後隔幾天再發下一章節。
身為寫手,一直沒顧慮到讀者的立場與眼睛,在此先說聲抱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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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琪的臉好像接近抽搐般,在她腦海裡出現瞭什麼畫面?見她有點哀傷的表情,不斷的抽煙、吐煙,反覆的動作,一直到整根煙燃盡,她才慢慢的開始說出她的過去。
「我在懂事後,就一直跟著我媽和繼父住在一起,在那之前,我對父親沒有任何印象,我媽說,連她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是哪個恩客的野種,所以……我從小就明白,在媽媽的心裡,我是一個累贅,是一個負擔。我媽為瞭省錢,甚至不讓我去上幼稚園,直到入學的年齡,她才狠下心來,幫我買瞭新書包,以及文具用品,那是我在童年生活中,最幸福最快樂的一天,因為在此之前,我可憐的連屬於自己的玩具也沒有!」
我很同情的問:「你小時候都玩些什麼?」
她很無可奈何的說道:「到建築工地去玩泥沙,或是收集各式各樣的汽水瓶蓋,第一個洋娃娃是我們鄰居的小孩扔棄的,我當時要去撿,還差點被野狗咬傷呢!」
她接著說:「上小學之後,我的成績不是很好,但是在學校的日子,過的真是快活呀!不用看媽媽的臉色,更不用一天到晚被繼父罵是拖油瓶,所以當時我最痛恨的就是放寒暑假!每當一放假,就是我下地獄的日子,因為……我媽和繼父一起經營著一傢『茶室』,而我們就住在茶室的樓頂。一二層樓是營業場所,一樓是開放式的空間,裡面常常坐滿可以當我阿公年齡的人,和一些徐娘半老卻風韻猶存的女人;二樓是……都是房間,那些女人們陪客人聊天喝茶,如果客人合意的,跟我媽談好價錢就能帶上去睡覺瞭!」
我很不解的問:「那你……為什麼說是像下地獄的日子?」
她捧著咖啡,喝瞭一口然後說:「因為,我必須在店裡負責泡茶,那些人根本不是來喝茶的,所以……每當我將泡好的茶端上後,總是會莫名其妙的被摸一把,或是吃豆腐,我痛恨這種被客人偷摸的日子,我曾用眼神向我媽求助,我媽卻狠狠的瞪我一眼!我終於知道,求她是找死,還不如靠自己保護,所以,我從客人身上,學到瞭很多手段,每被摸一把,我總是撒嬌的乞求客人給點小費。」
美琪的臉出現一種恨之入骨的神情,好像巴不得撕碎什麼,她接著說:
「在我小學五年級的時候,已經發育的似大人,加上我個子又高,所以經常被誤認是十五、六歲的小姑娘,店裡的客人對我也愈來愈肆無忌憚,我媽看在眼裡也不說什麼,畢竟,客人對她而言,就是財神爺,財神爺在她女兒身上吃點豆腐,好像是應該的!就在我要升六年級那年…那年我繼父強暴瞭我,我媽根本不知道!事後,我繼父經常要我陪他睡,他說,與其將來給別的男人爽,不如他自己先爽,他要討回養育我的本錢,所以他威脅我陪他睡覺好像是要債,和理所當然,我也不敢告訴我媽,因為我一直認為,求她一定是找死!所以和繼父的關系就偷偷摸摸的一直發生到我國中二年級那年,媽媽終於發現瞭!媽媽和繼父大吵大鬧,他們吵架的原因不是因為繼父強暴我,而是……我的初夜,媽媽準備找客人賣掉,卻被繼父奪去。」
我有點不可思議的看著她,她此時眼眶中已聚集瞭許多淚水,一直在強忍著不讓它們滴落,我遞上一張面紙,她接過後,仰望天花板小心翼翼的將眼角的淚輕輕的拭去,她再度點燃一根煙,繼續往下說:
「我和繼父的床第關系,並沒有因為我媽的發現而終止,反而半公開化的進行著,可笑的事,我竟然毫無自覺的喜歡上跟繼父做愛,我當時已經十四歲,該發育的都發育的差不多瞭,外表上看起來,已是類似個小女人瞭,與繼父因為有著這層關系,使得他改變瞭以往對我的態度,雖說不上是呵護,但是,他使我感受到之前從未有過的親情……不……該說是一種溫暖或是安全感,因為,在與他有過關系後的日子,隻要客人對我毛手毛腳,他都有種妒意,而在夜間時從我的肉體上再次的證明自己的重要性,對他而言,找我睡覺的目的,已不再是純粹的發泄,而是來自一種自我的肯定和滿足。」
「我從在房事上,強烈的感到,我在他心裡的份量,礙於我媽,他在表面上隻能冷冷淡淡的對待,一直到我國中畢業後,我媽強迫我要在傢裡幫忙,連聯考都不讓我報名,我也無力反抗,繼父也不敢太袒護著我,所以……我從此後再跟校園無緣!剛畢業的日子,過得很平淡,我從不知道我媽的心裡是怎麼想的,她在繼父面前,很少提及我和他的事,隻是……她對我的怨恨愈來愈加深瞭,我不明白,她當初為什麼要生下我?既然決定生我,又為什麼不愛我?每當繼父敲我的房門之時,我相信,她一定悔不當初為何不刮掉子宮內的這組細胞!」
我一直註視著她的神情,每次她談到有他繼父的話題,臉上總是散發出一種溫柔和光彩,我不明白!他是強暴她的罪魁禍首呀!為什麼呢?難道……女人真的都會不自覺的愛上自己的初夜男人?還是,她在無法逃避的情況下,隻能去接受,去適應屬於她自己的命運?
「終於有一天,我媽忍無可忍的爆發瞭!那天,按照慣例我又被客人吃豆腐瞭,繼父看不慣的走向客人,猛然的就是一拳!然後拉起我往樓上走,媽媽也追上來,來到住傢的頂樓,媽媽拿起掃把就往我身上劈,我來不及閃躲,就被她打得趴下,繼父搶下我媽手上的掃把,並且推開她,抱起我就往房間走,媽媽再度揮舞掃把,這次是直接劈往繼父的背,而且打的很用力很兇猛,繼父將我放在沙發上,就跟媽媽好像拼瞭老命一樣的打瞭起來!我當時有一個念頭,就是離開!我要離開這個傢!離開這個彷佛地獄的淫穢之地,我不管他們打得有多兇,罵得有多難聽,我悄悄的走回房間,什麼也沒帶,隻抱著我存錢的撲滿,就離開瞭生活十五年的地方。」
我問:「離開傢後,你去瞭哪裡?」
她說:「我躲在我傢附近一帶的工地,找石頭把撲滿敲開,所有的錢我用身上的手帕仔細的包好後,打電話給一個國中同學,求助她,她沒有拒絕,但是,隻容許過一夜,我很感激她傢人的收留,隔天一早,我買瞭份報紙,就開始尋找工作,從早到晚流連在臺北市的街頭。我很難找工作,不是沒經驗,就是學歷太低,不然就是未滿十八歲,所以,我最後選擇瞭在酒店上班,當坐臺小姐。在那裡我賺到瞭很多錢,除瞭出賣時間我還出賣肉體,就這樣子,我一傢跳過一傢的當陪酒公關,哪兒的待遇好,我就跳到哪兒做。在酒店上班,我接觸到瞭不同的客人,他們雖然層次不一,出手卻都很大方,我從他們身上學到瞭如何偽裝自已和包裝自己。」
「在傢裡看過形形色色的男人,所以我很輕而易舉的就能俘虜到一些客人,在他們面前,我永遠是因為傢計而犧牲的孝女,永遠都是清純可憐的惹人疼的姑娘!也就是如此,當我在酒店第一次碰到文豪之後,他就無可救藥的迷上我,幾乎天天晚上都來捧場,並且帶我出場,他說,他不願意看著我對客人笑,或是被客人摟摟抱抱,我與文豪天天上賓館,他給的酬勞也很高,後來,見他如此的花冤枉錢,我建議他,甘脆包下我,他說他包不起,但是又說,他能給我下半輩子的長期飯票,我考慮很久,才決定嫁給他,因為,我認為再這麼混下去,總有人老珠黃的一天,就像我傢那些陪喝茶的老女人一樣!」
她的過去,一直到文豪的出現,她都交代清楚瞭,我問:「那……為什麼會跟文榮有染?文豪對你還不錯!你不覺得自己對不起他嗎?」
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,拿起杯子喝瞭一口水,然後說:
「我決定嫁給文豪的時候,真的是想平凡的與他過婚姻生活,我絕對沒有騙你!可是,我過去的職業使我婚後無法繼續的工作,隻能當個傢庭主婦,剛開始我也很樂意!可是日子久瞭,我竟然開始懷念華燈初上,燈紅酒綠的日子,我跟文豪商量過,甘脆先生個孩子,起碼能轉移我的註意力,不然……我在酒店上班那麼久,許多的習慣無法在短期間,一一的改掉。而……文豪卻說,要等到我們擁有自己的房子之後,他才希望有孩子。」
我追問:「生不生孩子,跟你和文榮的事有關系嗎?」
她說:「是沒關系!我跟文榮的事,真的是巧合和意外。」
我問:「怎麼巧合意外瞭?一個銅板敲不響啊!」
她說:「有次我晚歸,不知你還記得嗎?那是我婚後四個月左右的時候,那晚,我與酒店的同事,就是我的姐妹們,相約去喝酒,在酒館巧遇瞭文榮,我們一幫姐妹們知道他是我小叔,就拿他尋開心,並且玩的很瘋!我們劃拳,輸的喝酒,不然要脫一件衣服!我一直輸,又不肯脫衣服,所以喝很多,我要喊停,我的姐妹卻叫我別擔心,有小叔護送,別怕!我當晚清醒過來時,已經和文榮躺在賓館裡瞭,我根本不記得我是怎麼走出酒館的,甚至忘瞭怎會和文榮去瞭賓館,我醒過來之後,馬上就要走,可是……卻被文榮纏著,又做瞭一次,在這之後,文榮隻要一有機會,就要找我,在傢不方便,他也會想盡辦法趁爸媽出去時,或是你老公上班後,我們一起躲在浴室裡,我也拒絕過!可是……文榮……他真的很孩子氣!我每次拒絕他後,他那種失望的神情,次次讓我心軟!我心想……隻要我們小心一點,別讓你們發現,等到文榮交到女朋友之後,他應該不會再來纏我,可是…卻被你發現瞭!你說的帶子是什麼帶子?我跟文榮都很小心的!」
我不理會她的疑問,直接問她:「你到底愛不愛文豪?」
她一時說語塞,所以,沉默瞭!我像把劍似的眼神盯著她,使得她感到渾身不自在,我真想不透,已經從良瞭,為什麼不好好珍惜愛她的人?
不是都說『寧可娶婊為妻,而不娶妻為婊』嗎?而文豪卻娶瞭個婊子來傢中充數!如果說得難聽一點,就是張開大腿等人插,能賺到錢又能賺到爽,我不禁在腦海中萌生起一個念頭,如果沒有美琪的出現,我即將崩潰的人生就此完蛋!也因為美琪的出現,使得我痛苦不堪的生活有瞭轉機,整件事對我而言,她有錯嗎?
不!以我的立場,她給瞭反擊的籌碼,我該感謝她的出現和存在!而以站在道德良知和禮教上,她實在是個不能讓人容忍的淫婦,她的出軌,毫無目的,毫無藉口!甚至辜負瞭給她安定生活的人,而她就因為一次小小的意外,與不忍拒絕來自文榮的乞求,一次次的答應?她答應時,心裡難道不覺得對不起誰?還是因為她小時的環境,使得她根本不相信男人?不懂愛男人?甚至於覺得,男女之間除瞭性愛,就是交易?這樣說來,出軌對她而言,不過是不收費的一種服務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