飛機終於降落。走出機場大廳,記憶中的熟悉氣味灌入鼻腔,但與幹燥冷冽的溫哥華相比,大氣中的懸浮粒子似乎仍多瞭點,使得我不禁咳嗽起來。
除瞭國中的好友,我沒有告訴任何人回國的消息,拖著行李,心裡始終想著有一個必須要去的地方。
三年未回到傢鄉,所有的事物看起來似曾相似卻又帶有濃厚的陌生感。
計程車下車後,我鼓起勇氣環顧四周,關上車門。
自從下定決心要回來,這個場景的畫面便不停浮現在我腦海裡。那個我向心愛女生告白,每天夜裡陪她散步的地方。
市中心的公園裡,許多孩童正騎著三輪腳踏車繞圈圈,在我眼中看來,就像三年前的那個午後,似曾相識的感覺再次湧上,但我在心底告訴自己,那些都已經是往事。我總在想起那些事情的時候,習慣這樣提醒自己。
我站在公園入口處,發現入口堆瞭一塊巨大的石頭,石頭似乎一直都在此,但我卻到此時此刻,才猛然註意到它的存在。
石頭上面刻著「通華公園」幾個紅色的大字,過瞭這麼多年,我才知道原來這個公園有自己的名字,而並非什麼「愛的小公園」。
公園旁的彩票行竟被改建成瞭連鎖咖啡廳,進而使得整個社區變得有些不同瞭。若非我清楚地記得此地的位置,我肯定會以為自己走錯地方。
這段時間之中,盡管我試圖淡忘、卻仍在夜裡反復夢見琳君的臉龐。我想可能這輩子都無法忘記她瞭,她的可愛、美麗、驕縱、任性、溫柔;同時,每當我憶起,那些她與其他男人全裸交纏的畫面也會一同浮現。
三年前那個悶熱的夜晚,我在這個公園與她起瞭爭執,在某個初夏午後,我獨自一人走到這裡、期待著遇見她,卻隻透過手機看見瞭她未曾與分享的私人社群帳號。
接著在腦裡浮現的,是她與我不認識的男人,坐在樹下長椅上親熱的畫面,她對男人說今晚沒有穿內褲出門,接著,他們在角落的公共廁所裡,毫無保留的做愛瞭。
不遠的前方,那被樹影遮蔽的公寓建築,那扇熟悉的小窗,她與別的男人……盡情的在她的床上翻雲覆雨著,用著我未用過、也無法辦到的姿勢,然後她就此沉淪瞭,我曾經深深愛著的,美麗的琳君。
所以說,琳君究竟是如何與我背道而馳、逐漸沉淪於和他人的肉體交歡的呢?我是否也在這個過程中,推瞭大大一把呢?在我心底,答案呼之欲出,但我總是不願面對,即使我在寫下故事時,總是以為自己坦然面對瞭,其實完全相反。
此刻,我想遇見琳君,經過瞭三年又三年,我想親口問她、我想聽見她說真正的答案。
盡管……也許真正的答案早在那謎之人物寄來的影片裡說出瞭。
我明白,若是真的遇見瞭,我仍是不知所措的。因為我不確定,我是否真的需要這個答案,或者我想要繼續逃避下去。
在這三年的空白裡,盡管我總是提醒自己忘卻,然而卻還是不自覺得將所有事情的真相給一一拼湊出來瞭。或許有些不臻完美之處,但左右推敲、反復檢查之後,這樣的邏輯已然足夠給我自己一個解釋。
回想過去,我老是覺得自己已對琳君十分呵護,但在我們都飽受職場壓力的同時,我卻選擇瞭忽略琳君的脆弱,當時的我,隻想著用最快的方式讓自己飛黃騰達,我以為,隻要我成為瞭成功的人,琳君的那些問題,就再也不是問題瞭吧。
事實卻非如此,當時的琳君,從大學班上的資優生,成為瞭職場裡最笨拙的新鮮人,沒有人幫助她、沒有人在意她,最應該鼓勵她的人,是我,我卻始終活在自己驕傲自大的美夢裡。
陳尚明呢?他是與我完全不同的存在,他舉止輕蔑、浮誇,內心卻思慮縝密,他明白當時琳君所面臨的人生困境,與我相比、他更願意花費時間傾聽琳君,甚至陪琳君打網球、請她喝果汁,就像是初識的戀人那般約會。陳尚明擁有讓女人傾倒的一切條件,除瞭金錢,他還有氣質出眾的外表、非凡傑出的運動能力、引人入勝的談吐,更甚者,讓女人無法自拔的性愛技巧與天賦異稟的強壯陽具。
我不確定他對琳君的感覺,但我知道當琳君遇見瞭這麼一個像是夢中情人的存在時,的確像是陷進瞭流沙一樣,毫無反抗的餘地,一開始被模糊不清的仰慕給沖昏瞭頭,與我吵架的隔天、進瞭那飯店房間的時候,內心便被無與倫比的激烈歡愉給占滿。
陳尚明是這方面的高手,他從一開始就有意識地引導著琳君,他明明知道琳君是有男友的女人,卻仍以此為樂,一步一步地讓琳君自顧自的掉入悖德的快感之中,過程裡,他不停的引誘著、同時也教導著琳君,讓琳君在與他做愛時,總是將我作為比較,而比較的結果,理所當然是性能力出眾的陳尚明勝出。
陳尚明對這樣的結果樂此不疲,但琳君卻漸漸的產生瞭混亂,她漸漸在心底否定瞭與我的種種回憶,取而代之的,是與陳尚明那些放縱自我的淫亂景象。
我想,在陳尚明的眼中,我的女友大概就像是誤入叢林的小動物,沒有招架之力,隻能聽從男人的指示,將自己獻出、成為快感的俘虜。
或許,陳尚明本就想草草結束與我女友的關系,但為瞭對我報復,於是他利用瞭琳君對我們兩人的愛,一個是對他盲目的愛、另一個是對我仍有眷戀的愛,打造出瞭能夠讓我陷入無底深淵的一個惡作劇表演。
無論如何,我唯一肯定的是,那個時候的琳君,的確已經深深的愛上瞭陳尚明,更勝於愛我,甚至,她亦一並愛上瞭陳尚明帶給她的那些快樂,各種面向的快樂。
一邊回想,我腦中的聲音不停警告我,也許該到此為止瞭,那些都是過去瞭,無論琳君愛的是誰,都已不再重要瞭,始終是我選擇瞭離開,始終是我,親手將我的女友、我的琳君,推向瞭那個境地。
就在我這麼想著的同時,遠處有人抱著小孩從另一側走進公園,吸引瞭我的註意力。
那位女子用單手推著一臺嬰兒推車、另一手抱著幼兒、緩步走進石板路,找瞭張長椅坐下,那媽媽將穿著條紋衫的小孩放到地上,面帶笑容的對他說瞭幾句話之後,就放開雙手讓小孩往前奔跑,小男孩肥短的雙腿奮力擺動奔向瞭沙池,愉快的立刻加入其他也在遊玩的兒童們。女人輕輕吐出一口氣,背部靠上瞭椅背,女人的臉龐就和我在飛機上看見的照片一模一樣,那令我再熟悉不過的溫柔笑容裡多瞭世故成熟的成分,但她依舊是那個美麗優柔的形象。
「果然沒有搬傢呀。」
我自言自語著,眺望著不遠處,那被層層樹影遮蔽的公寓大樓。
我仍記得她的房間,窗戶的位置。盡管,我未曾能夠被允許進入;盡管,她輕易的就讓其他男人走進。
無法抑止的,腦中不停閃過某個智慧型手機的錄影畫面、白色的房間裡的男女、吵雜酒吧的喧囂聲、高級飯店的遊泳池、女人撥弄著汗濕的瀏海,嘴角微微上揚的表情。
我隻能雙手緊緊握拳,才能使自己不大喊出聲。
雖然在心裡演練過無數種狀況,真的碰上時,我的內心仍感仿徨無助、同時又激動無比。經過瞭三年的時間、經過瞭勞力工作的麻痹,我更加懂得控制自己的情感,更加明白,這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,是無法度過的。如果連最深愛的人被奪走這樣的事,我都能夠釋懷,還有什麼會比這更糟糕呢?
躊躇片刻,我還是握緊雙手、緊咬牙關走上前去。
久違的女子側身把手探進嬰兒推車翻找東西,我走向長椅,想著開場白,腦中的各個畫面像跑馬燈一般流泄而過,但是,最後那些長篇大論、冗言贅詞,仍隻能簡化為最簡單的字眼。那個我魂牽夢縈的名字。
「琳君。」駐足,我說。
琳君抬起頭,視線與我對接,我們僅是看著對方,沒有說話。
和煦的日光照進她那仍然清澈透亮的雙眸,我幾乎可以看見自己的身影映在她的瞳孔之中。
有那麼一秒,我覺得好像回到瞭六年前、我們初識的時光,但是我在心裡告訴自己,一切是那麼不同瞭,方才那樣的感覺、那樣的心情,都隻是鏡花水月。
(《鏡花水月》,本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