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墨琛今年三十有二,比沐時炎大三歲,陸子旭以及顧亦四人的兄弟團裡的為首的老大,君怡集團的執行CEO,近幾年專門發展海外市場,經常在歐美一些國傢長待,偶爾會回國內休息幾天。
梁墨琛成熟內斂,性格沉穩,又是慢性子,盛瑾從小到大就沒有見過他發過火,他的紳士作風不像沐時炎那樣兩極分化,梁傢是書香門第,從小耳濡目染的熏陶之下,造就瞭他如今溫文爾雅的氣質。
都說男人最重要的不是那張英俊的皮囊,而是自身的氣質和氣場,梁墨琛就是可以讓人不看他的長相,就能夠被他強大的男性氣場所震懾的那種男人。
以至於看到他的臉,第一眼看到可能不會覺得他太英俊,但越看越耐看。
跟沐時炎兩極分化的性格不同,梁墨琛更像是一杯溫水,所以在他面前,盛瑾會相當的放松,不會拘謹和緊張,也不怕說錯話。
“你什麼時候回來的墨琛哥?”盛瑾走進去,把門關上,高跟鞋丟到瞭一邊,光腳走到他面前,拿起茶幾上的紙巾擦瞭擦手。
梁墨琛將腿上的筆記本電腦放到一遍,沖她溫柔的笑瞭一笑,抬手揉瞭下眉宇,嗓音略微有些啞:“我說我剛下飛機你信嗎。”
剛下飛機?
餘光掃視到沙發一角的黑色行李箱,盛瑾秒愣,“那你怎麼不先開個房間休息呢?倒時差很痛苦的。”
趕緊去接瞭杯水,“先喝杯水吧。”
“謝謝。”梁墨琛接過杯子時,指腹與她的指尖觸碰瞭下,僅幾秒,就令他喉嚨有些幹澀。
盛瑾還沒察覺到,面對這樣一個從小都對自己很好的大哥哥,她從來都不會把男人齷齪的想法強加到他身上。
梁墨琛知道她全部的秘密,卻從來都沒有帶著有色的眼光輕視過她,甚至,在她被沐時炎在地下室裡折磨瞭足足兩個月的時候,還是梁墨琛將她救出來送去的醫院。
至今盛瑾還記得梁墨琛在病房給她說的話:“女孩子,要始終記得愛惜自己,你不愛自己,沒有人會愛你。”
盛瑾知道他話中的意思:無論有多愛沐時炎都要始終先愛惜自己,不能愛的卑微,愛的沒有瞭自尊瞭底線,不然,到頭來得到的隻有男人的鄙視和嫌棄。
現在梁墨琛的話徹底應驗瞭,沐時炎確實把她當做垃圾,玩膩瞭就扔,跟宋晴安訂瞭婚。
“墨琛哥,你還是先休息會兒吧,賓客還沒到齊,訂婚典禮七點半才開始,還有一個小時呢,睡會兒吧。”盛瑾拿出手機定瞭鬧鐘,“我幫你看著時間,到點瞭就叫你。”
梁墨琛面容雖然還有些疲憊,但看她的眼神卻很溫柔,“你沒有什麼要跟我講的嗎?”
“……”
這個男人總是能夠看穿她的心,知道她為何會離開宴會場躲到這裡。
盛瑾釋然一笑,沒有隱瞞:“他很愛宋晴安的,會場的人都在議論說他們的訂婚鉆戒是他親手設計的,會場上的鮮花還是從昆明空運過來的,宋晴安喜歡百合,墨琛哥你還沒去宴會場吧?你都不知道,全是百合的清香味,很好聞,跟她的氣質很符合。”